研究生临床实践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主要环节之一,为了加强研究生临床实践的规范化、制度化,保证研究生临床实践的顺利进行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实习申请程序
(一) 实习时间安排:研究生每年分两阶段(上半年1月1日至6月30日和下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)安排外出实习。
(二) 实习申请的提交:需要外出参加临床实践的研究生须于每年4月和10月提出书面实习申请(用A4纸),在实习申请书内注明实习起始时间、实习医院、科室轮转安排及实习费用由何处开支,并由导师及系部(科教科)签署意见。系部(科教科)将本系部(医院)研究生的实习计划汇总后于每年4月和10月底上交研究生部。研究生部将全校研究生的实习计划汇总后反馈给实习医院,根据实习医院的反馈意见开具实习介绍信。
1. 科研型研究生的实习时间、方式按培养方案规定执行。
2.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应在导师所在医院实习,因导师所在医院条件设备等原因,研究生确需去外单位实习的,经导师同意,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习,所在医院科教科签署意见后,可安排六个月内的外出实习。个别同学因有临床实践工作经验,外出实习时间可延长至八个月。所有外出实习的时间只能占用研究生在导师所在科室的实习时间。
3. 实习经费自理。
(三) 实习介绍信的出具:研究生部于每年5月和11月出具研究生外出实习介绍信。
二、临床实践管理
(一) 研究生临床实践计划(科室轮转)一经确定不得变动。如确有特殊原因,导师必须在实习介绍信开出之前向研究生部提出书面理由,经研究生部批准方可变动。
(二) 研究生必须遵守实习医院的规章制度,按临床实践计划的各科实习时间进行实习,不得任意减少或延长,不得任意更改实习科目。在科室轮转期间,必须按时到实习科室报到,无故不到者,作旷课论。研究生临床实践考勤祥见福建中医学院办公室关于印发《福建中医学院研究生考勤制度》的通知(院办[2005]11号文件)。
(三) 科研型研究生在每科实习期间,要认真填写《福建中医学院研究生实践工作手册》中临床实践情况登记表,在每科实习结束后,写好临床实践自我小结。由所在科室主任根据研究生在实习期间的思想政治、业务水平、工作态度、组织纪律性等方面,在《福建中医学院研究生实践工作手册》临床实践评分表上评分并签署综合评语。临床型研究生在每科实习期间,要认真填写《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临床能力训练及考核手册》收治病人记录、技能操作记录和临床轮训情况登记表,在每科实习结束后,写好自我小结,由科室指导考核小组参照《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临床能力考核指标》进行临床轮训科室考核,填写考核表。 |